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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为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、自防自救的能力,建设“有人员、有器材、有战斗力”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,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。
二、微型消防站以救早、灭小和“3分钟到场”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,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,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,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。
三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置固定的场所作为微型消防站站房,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,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。
四、微型消防站配备不少于12具4KG的ABC干粉灭火器,4套水枪、水带等灭火器材;站房内配置外线电话、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,选配消防头盔、灭火防护服、防护靴、破拆工具等器材。
五、微型消防站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例会,经常性的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培训、灭火演练。
消防员们主要负责扑救初起火灾,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,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,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;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。